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能力测评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能力测评实施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济宁市教育局人事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1
   

济宁市教育局

2006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教学专业能力测评实施方案

2006823

 

为做好2006年度市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市人事局《2006年度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616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关于2006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字〔20062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有6个市直学校进行招聘,38个职位,涉及18个学科。参加教学专业测评的人员,按招聘计划的1:3的比例确定,最后1名分数并列的均参加测评。

二、资格审查

根据市人事局《2006年度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要求的招聘条件,对参加专业能力测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专业能力测评人员需提前向济宁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下列材料: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准考证主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一份个人简历(以上材料一律要求为原件,除准考证主证和个人简历外,其他材料还需提交一份复印件)。被测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相关单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专业能力测评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时间安排

定于82627日进行专业能力测评。

四、专业能力测评

本次招聘由市人事局组织综合知识考试后,不再进行专业文化考试,只进行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按照《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执行,成立教学专业能力测评专家审查委员会,具体负责各专业测评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评工作。测评费用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收问题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85号)执行,每人236元。

教学专业能力测评分为面试和说课两部分,两部分结合起来一并进行,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仪态仪表、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说课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根据学科和测评人数,将被测评人员分若干小组。测评前1个小时,组织测评人员进入测评区的候讲室,抽取说课顺序,然后每隔20分钟左右按说课顺序抽取一次说课题目,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然后由工作人员领到说课室进行说课,说课结束后不得与任何人交谈,由工作人员引导到休息室。本学科所有测评人员能力测评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公布成绩。

参加专业能力测评人员进入候讲室,只携带课本,不允许携带课本以外任何参考资料,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其测评资格。

本次专业能力测评,说课和面试各满分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出专业能力测评得分。最后按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50%、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占50%,合并计算出每位测评人员总成绩,排出名次。各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和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被考核人员。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还须复核报考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被考核人员自理,于825到市教育局会计室交费(市教育局一楼)。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组织领导

    专业能力测评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每位被测评人员的切身利益。市教育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测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参与招聘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严肃纪律,各个环节要严格保密,严格程序,严密组织,精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请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在组织、测评、体检、考核、聘用实施全过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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