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公室、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高中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拟选拔推荐一批中青年高中教育干部到苏南、胶东挂职锻炼。具体要求如下:
一、挂职时间
2006年下半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挂职人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
(二)省级规范化高中副校长,年龄在40周岁以下;综合素质高、有培养前途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
三、挂职人员待遇
挂职期间,本人在原单位的待遇不变,挂职往返交通费、挂职期间住宿费由原单位承担,并给予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根据干部的综合表现,集体讨论确定1名人选,在单位公示3天后,于2006年7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