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5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济宁市教育局人事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1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

    我市2005年教师资格认定宣传发动、报名、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考试工作已顺利结束。

    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需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二科合格人员及直接认定人员的体检工作安排在本月的25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依据各自情况自行安排。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将在7月初进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仍由市教师资格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认定,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认定。

    本次教师认定受理申请期限终止时间为7月20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及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符合法定的认定申请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济宁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0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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