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济宁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考点:
200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辅导补修工作已全部结束,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为做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对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认识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教师职业专业水平,从根本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是举行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第二年,各县市区和各考点一定要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增强参考人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各考点要认真总结以往考试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圆满完成200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
二、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各考点要在大门上方悬挂“济宁市二○○四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考试xx考点”的横幅,考点内应有彩旗标语。学校醒目位置要张贴考试科目时间表、考场规则、监考守则、考生守则、考场及有关设施平面分布示意图、违纪作弊处理规定和时间信号标志等。要设立曝光台(准考证号、姓名、违纪情节、处理意见)、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距考场3—5米处应有警戒线。考试前一天下午,组织考生熟悉自己的考场和座位。
2、各考点要选拔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敢抓敢管,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优秀教师担任监考员。各考点对监考员要进行考前工作培训,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手册》,对《监考须知》中的监考守则、操作规程、试卷装订及密封等内容要熟练掌握,并进行有关操作训练。
3、每个考点配主考1人,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副主考2人,并明确各自分工。考点应设考务、保密、宣传、后勤、保卫、医疗、监察等若干小组。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各类人员应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守岗位。
4、考场设置要达到“考场基本条件”要求。每个考场30人,单人、单桌、单行排列,桌洞朝前(斜面及固定课桌除外)。考生号(包括座号、姓名、准考证号)需贴在桌面的左上角,考场前门左侧或门上贴有统一规格的场标(含考点、第几考场、考生起迄号等内容)。每个考场备齐监考所需物品,如小刀、浆糊、墨水等。每个考场编排按“8877”排列。
5、每科考前应对考场进行清理,要求地板、墙壁和课桌内外无杂物、纸屑和文字。每科考试结束后要将门窗锁好。
6、考点要配备专用交通工具,设立急救站、饮水站,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派2名公安人员维护考场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各考点要注意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考试期间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严格保密,确保试题、试卷的运送、交接、保管等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试题在启用前属国家绝密材料,因而在试题、试卷的运送、交接和保管上,必须严肃认真,慎之又慎。
1、各考点在每科考前两小时派2名保密员持介绍信到市教育局人事科保密室领取试卷,考试完两小时内将试卷送回市教育局保密室。要严格履行取题、送卷手续,专人专车。保密员在途中不得离开试题、试卷,不得停留,不得外带任何人乘车。
2、试题必须存放在保密室内,并由2名以上保密员专人看管。要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试题启用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保密室内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得吸烟,不得私自使用电话、通信。
3、备用卷发至各考点,备用卷存放在考点保密室。
①如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漏装等原因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主考,经主考报告考区负责人批准后,并填写《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备用卷启用审批表》方可启封备用卷。备用卷启封后由两位以上考务人员从保密室领取并送至考场。
②监考人员当众启封备用卷。主考须在《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备用卷启用审批表》和备用卷袋上注明启封原因、份数,并签名。对启封的备用卷中多余的试卷须在总分栏内标注“空白”字样。
③严禁启封不需使用的备用卷。当次考试全部结束后,备用卷密封随同答卷一并送回市教育局人事科保密室。
四、严格管理,确保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1、考试组织工作实行考点“一把手”负责制。各考点主考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负责考点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发生问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市招委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2、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为2004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教育学;下午14:00—16:00考试科目为教育心理学,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
3、考点在考前30分钟由主考组织监考人员抽签安排考场,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监考场次。监考人员要熟知《监考须知》,认真遵守《监考守则》,考场出现雷同答卷或每科考试由省、市巡视人员抓住作弊3人次以上者,监考教师本年度工作考核和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凡玩忽职守,纵容、袒护考生作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从严给予处分。
4、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持有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军官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考场备有“考生签名表”,由考生本人签名,并对违纪作弊考生进行记载,填写内容要与“违纪作弊记录单”相吻合。对作弊考生的作弊证据,要粘贴在“违纪作弊记录单”上。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作弊考生,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或同时给予停考三年的处罚。
5、实行多层次检查制度。省教育厅向每个考点派出巡视人员,对考风考纪及其他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考试领导小组成员也将对考点进行逐个督导检查,同时,市教育局派检查员到考点,协助主考共同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济宁市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济宁市200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张新广 济宁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士荣 济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莫成伟 济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闫志强 济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杜荣彪 济宁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田卫东 济宁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传义 济宁市教育局工会主任
伊立峰 济宁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人事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
考务办公室主任:伊立峰(兼)
考务办公室电话:0537—2319235
0537--2326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