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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按照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济政发〔2006〕24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教育优先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决定》(济发〔2006〕19号)精神,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我市从2006年起设立“济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市政府助学奖学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济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市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济宁市中等职业教育市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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