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0


 

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处):
    为了解全国职业学校校长队伍状况,研究和制定有关政策法规,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方式和对象
本次调研以个人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是所有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现任校长(正职空缺由主持工作的副职填写问卷)。
    二、调研工作时间安排
    1.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处)根据通知要求于10月10日前将本通知及所附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调查问卷》转发至所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2.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10月12日前填写《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调查问卷》,并将问卷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各市职成教科(处)。
    3.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处)汇总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填写的问卷,审核盖章后于13日前直接寄至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山东—巴伐利亚职教师资培训中心,由山东—巴伐利亚职教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全省问卷汇总。
    三、调研工作要求
    1.此次调研是我国第一次全国性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调研活动,调查结果将作为今后国家有关部门制定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有关政策法规的重要依据。请各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问卷及时下发、按时回收、认真审核,以确保调研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可靠。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校长在问卷中填写的内容作为对校长本人和所在学校工作进行评价的依据。
    3.教育部委托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负责此次调研调查问卷的印发、收集、数据处理、咨询等相关事务。
    本次调研的政策性咨询请与教育部职成司师资处联系。
    联系人:王兰英             联系电话:66097046
    问卷填写等具体问题咨询请与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联系。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编:100816
    联系电话:010-66056750    010-66056175   010-66059552
    联 系 人:佟石  马福如
   
附件: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调查问卷 点击浏览该附件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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