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济宁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职业教育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21


济教发电〔200523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技能教学,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定于10月31日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一)微机专业
    图文混排、网页制作。
    (二)机电专业
    数控车床、钳工、电工、焊工。
    (三)财会专业
    珠算技术、点钞和会计电算化三项全能。
    (四)艺术类
    声乐、器乐、舞蹈。
    (五)普通话(演讲)
    二、竞赛时间
    图文混排、网页制作90分钟,数控车床120分钟(理论知识部分40分钟、虚拟计算机数控加工部分40分钟、数控机床操作部分40分钟),钳工120分钟,电工100分钟,焊工60分钟,财会三项73分钟(珠算技术30分钟、点钞3分钟、会计电算化40分钟),声乐、器乐、舞蹈、演讲6分钟。
    三、竞赛地点
    图文混排、网页制作、数控车床、电工、钳工、财会三项、演讲、声乐、器乐、舞蹈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焊工在山矿职业中专。
    四、参赛学校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职工中专。五、组队要求
    参赛学校可参加一项或多项竞赛。图文混排、网页制作、数控车床、电工、钳工、焊工及财会三项每队每项限报3人,演讲为1人,声乐、器乐及舞蹈人数不限。
    六、表彰奖项
    各项竞赛分别设个人奖、团体奖、辅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七、组织要求
    为确保竞赛活动圆满成功,市教育局成立由莫成伟副局长任主任,朱松涛、徐凤社、李丙华、刘勇国同志任副主任,各参赛学校校长为成员的竞赛组委会,负责对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报名,踊跃参与,认真搞好校内选拔比赛,努力做好参赛队员的训练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各学校请将参赛项目、各项领队教师、参赛队员名单、两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及学生证(或身份证),于10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济宁市教育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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