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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教职字[2005]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发局、曲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属各职业学校、初中学校: 为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量有较大增长,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现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下同)2005年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宗旨,以职普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和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目标,加强宏观调控,统筹宣传发动,改革招生办法,拓宽招生渠道,确保招生数量有较大增长,促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目标 各县市区组织报考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数占到本县市区报考高中阶段考生总数的35%以上,全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总人数达到42000人以上;各县市区组织的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数不低于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40%,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人数达到41000人以上。 三、招生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报考普通中专学校及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的考生分别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考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的考生到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教育科)报名。济宁市城区、济宁高新区的考生均到市中区招生办公室或市中区教育局职成教科报名,曲阜新区的考生到曲阜市招生办公室或曲阜市教育局教育科报名。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再兼报普通高中。 (二)考题。市教育局组织单独出题。 (三)考试。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收费、编场、组织考试、阅卷、誊分等均与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一致,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5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济教基字[2005]6号)执行。 (四)录取。普通中专及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的录取由市招考中心组织有关招生学校进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的录取由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教育科)组织进行。个别招生数量不足的中等职业学校,可从普通高中落榜生中择优录取。 四、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各县市区要根据国家关于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规模2007年达到大体相当的要求,在现有条件基础上,积极采取新建、扩建、改建、下挂(乡镇成人中心校)等措施,努力增加职业学校数量,扩大职业教育规模。特别是职业教育规模小、职业学校数量少的县市区,要迅速采取切实措施,尽快改变落后状况。 (二)建立招生责任制。为确保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目标,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及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签定招生任务目标责任书。年终召开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表彰大会,对完成任务目标的县市区、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及个人表彰奖励。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任务数分解到各乡镇初中学校,并与各乡镇教办及所属中等职业学校签定责任书,制定具体奖惩措施。 (三)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在借鉴往年“职教宣传月”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要在教育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进行。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科(教育科)负责统一发放市教育局编印的招生简章和制作的宣传光盘,统一组织各招生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有关招生学校集中宣传,也可协助招生学校单独宣传。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妥善处理好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县市区教育局要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任务、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和有关纪律要求宣传到所有初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树立全市职教一盘棋的观念,对市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一视同仁,要把考入普通中专和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与考入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一并列入年终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虚假宣传、欺诈宣传,不得进行各种不正当竞争。对违反招生工作政策规定的,要严格查处。市外职业学校到我市招生,需经市教育局或县市区教育局审查批准,未经批准而擅自到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予以制止。市教育局举报电话:2311172(监察室)、2319215(职成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济宁市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在市中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同心协力,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二○○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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