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例的通知


关于征集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典型事例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


济教职函[2005]1号

各职业学校:
    为展示职业学校毕业生风采,宣传职业教育办学成果,积极营造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职业学校征集优秀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事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全市各职业学校。
    二、优秀毕业生要求:
    1、改革开放以来的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
   2、该毕业生有较强的立业创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如被评为劳动模范、科技带头人、致富能手等),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3、该典型必须经过学校认真考察,严禁弄虚作假。
    4、每校遴选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写作要求:
    1、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详尽叙述毕业生创业立业的奋斗历程和成长经历,突出“上职业学校同样是成才路”这一主题。
    2、内容充实,材料详实可靠,并有一定的文学色彩。
    3、文字流畅,层次清晰,标点正确,逻辑严密。
    4、字数在4000—6000字左右。
    四、格式要求:
    1、材料由标题、个人简历(100字以内)和正文组成。
    2、大标题用2号黑体,个人简历用4号仿宋体,正文用3号宋体,小标题用3号宋体“加粗”。A4纸打印。
    3、署名一律在文章末尾。
    五、报送办法:
    所报材料由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连同软盘于3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教科。
    典型材料由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市教学研究室审核后,择优结集、正规出版。
    宣传优秀典型,展现职教风采,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是广大职教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各职业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意义,组成调查班子,认真遴选、确定本校优秀毕业生。要组成写作班子,在占有大量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形成既有真实性又有文学性的报告文学。

                          济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济宁市教学研究室职教科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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