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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教职字[2004]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素质,激励学生健康成长,省教育厅今年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我局同时也在今年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全日制职业高中(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在校学生和班集体。 二、 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品学兼优,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努力工作,具有突出实绩,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全体同学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各项考核达标,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此次省厅分给我市省级三好学生15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15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0个,我市各项名额的具体分配情况见附件一。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名额比例大致为:每200人推荐1名三好学生,每300人推荐1名优秀学生干部,在校18个班以上,24个班以下的学校推荐一个先进班集体,24个班以上的推荐2个先进班集体。 四、推荐评选活动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有学生工作部门会同教学科研部门和后勤部门组织进行,并吸收学生会有关人员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组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各班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各校按照所分名额,评选出省市级候选人后,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各项均一式两份),并务于2004年4月10日前报济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五、获得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在推荐就业、升学中,应予以优先考虑。 评选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是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这项活动健康开展。 附件: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点击下载) 2、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点击下载)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济宁市教育局 二OO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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