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oo三年济宁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二oo三年济宁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5-8



中区教育局、高新委社会事业发展局、城区各初中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0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济教字[2003]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城区200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城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90个班,4900人。
      各招生学校具体计划如下:
      济宁一中26个班,1300人(含2个飞行员基地班);
      济宁育才中学16个班,800人;
      济宁师专附高6个班,360人;
      济宁联办中学6个班,360人;
      济宁育才外国语学校6个班,360人;
      同济大学附属中学8个班,400人;
      运河中学4个班,240人;
      职一综合高中10个班,600人;
      中区职业中专综合高中4个班,240人;
      工业学校综合高中4个班,240人;
      济宁一中、济宁育才中学、济宁师专附属高中招生计划的35%按照"一评二挂"的指标分配方法分配到城区各初中学校,40%在城区内统一招生,25%按"三限"原则(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由学校自主招生。以上三所高中注册学籍时75%以上必须是城区(中区、开发区)户籍的学生;自主招生学生数不超过25%。
二、招生办法
(一)报名
1.资格审查,
    4月28日,中区教育局教育科、高新委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科、市直初中学校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中考报名材料,并抓紧时间组织学生填报。5月5日前要完成初中毕业生学籍审查工作(市直初中学校学籍审查工作由中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在审查后的考生登记表上压盖学籍管理专章,并接受各学校监督。
2.组织报名
    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告。第一志愿报考济宁一中、济宁育才中学、济宁师专附属高中的学生,可以兼报其它高中学校,但济宁一中、济宁育才中学、济宁师专附属高中不准兼报。
    5月8——11日,市城区各初中学校到黄淮宾馆北楼二楼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各学校应带齐高中招生考生登记表、中考报名信息卡、学生报名花名册、特殊考生登记表、户口本等材料,其中中考报名信息卡不分志愿、只按学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高中招生考生登记表和花名册要按志愿分开并按学籍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户口本的排列顺序与花名册顺序一致。每生交纳文化课报名费、考务费共40元
    自愿报考济宁一中、济宁育才中学、济宁师专附属高中的其他县市区考生,持应届初中毕业证到高中学校登记,由学校负责组织,收齐后于5月11日统一交市基础教育科,过期不候。
(二)组织考试
    5月20日前,完成中考信息卡输入,姓名校误工作;5月31日前完成考场编排、准考证验印及发放工作。
    今年考试科目、计分比例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20分)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物理、化学同场两卷,分值分别为60分、50分,考试时间共120分钟;政治开卷,分值为6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历史、地理、生物同场三卷,分值为100分,其中历史40分,地理、生物各30分,考试时间共120分钟。
    考点设立另行通知.
文化课考试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6月11日 语文(8:00——10:00) 历史、地理、生物(15:00——17:00)
6月12日 数学(8:00——10:00)  物理、化学(15:00——17:00)
6月13日 英语(8:00——10:00)
政治(10:45——11:45)
 

(三)评卷、录取工作
    在市教育局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局科组织评卷、录取工作,整个工作过程由计算机辅助完成。
    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将及时通过信息台向社会公布,号码为:991686666(自动台),9916066(人工台),并通知城区各中学,各中学应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如考生确实对成绩有疑议,学校盖章、班主任签名后,由学校集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统一查询。
    城区高中录取时间为7月4日-8日。
    三、工作要求
    1、强化招生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考试中的各项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和途径对中考政策和办法进行广泛宣传,取得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2、规范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中考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既是招生选拔的尺度,也是检验教学效果的尺度,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从加强党风廉正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严肃考风考纪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各个环节的程序,严肃制度,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3、增强政策观念,依法办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高中学校不得到初中学校内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干扰正常的初中教育教学秩序,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抢拉生源。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营私舞弊和渎职行为,市教育局将坚决查处。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2311172(监察室)、2324301(基础教育科)。
    4、各普通高中必须严格按照省有关要求和济宁市统一制定的高中收费标准,做好收费工作。坚决制止乱收费。

                                                                                                               二00三年 四月 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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