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教学仪器装备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教学仪器装备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仪器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3
 

济教仪字[2006]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仪器站,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科,市直各学校:
    为全面了解我市教学仪器配备、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师队伍基本状况,为局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经市教育局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学仪器装备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近年来,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仪器装备步伐加快。但是,我市教学仪器装备工作还存在一些领导认识不到位、资金不足、仪器设备落后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市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地、各学校要从“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教育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教学仪器装备调查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深入调查,搞好统计。开展教学仪器装备调查统计,是一项繁琐而复杂的工作。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全面、细致”的原则,认真做好教学仪器装备调查统计工作。要安排素质高、业务硬的同志担负此项工作,成立调查统计工作组,深入农村,深入学校,坚持做到校校必到;按照要求,详细填写,对现有实验室个数、仪器达标类别、面积、音体美劳设备设施以及所需实验室、实验设备等基本情况,做到一项不漏。附件中各类表格汇总后,务于7月31日前报市教学仪器供应站办公室,联系人:何大源。联系电话:3412498(传真),13505370035。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此次调查统计工作关系到能否为制定《 济宁市教学仪器装备工作“十一五”发展规划》提供真实情况,关系到我市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能否深入实施,关系到学校发展的长远大计。因此,各地、各学校要严肃对待,明确工作纪律,落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切实担负起一把手的责任,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组织好调查统计,具体负责同志要认真负责,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工作不负责任,数据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在全市进行通报。

附件:1.济宁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调查统计表         

      2.济宁市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调查汇总表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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