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有关学校:
《济宁市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济宁市2006年普通高中招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济教基字〔2006〕 5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0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普通高中招生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在济宁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仪器站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考点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为严肃考纪,端正考风,各地、各学校要设立并公布实验操作监督、举报电话。
二、实施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实验操作考试,厂办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初中毕业生的实验操作考试纳入所在县市区管理。城区学校及济宁高新区实验操作考试委托市中区教育局组织考试,曲阜新区学校由曲阜市教育局组织考试。
三、考试内容及时间
实验操作考试内容为课程中规定学生必做的物理、化学、生物分组实验,主要考核学生的实验基本操作技能,做到科学、规范、准确,达到应知应会的目的。
市教育局成立命题小组,考题在考前15天向学生公布,考试时间定为5月15─20日。
四、考点设置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重视实验室建设、仪器配备及实验教学工作,考点原则上设在本校。对达不到考场标准的学校,要本着交通便利方便学生的原则迁至附近考点就考。同时,要切实做好学生考试途中安全监护工作,各考点所需实验仪器及消耗材料由办学单位自行准备。
五、监考人员
为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质量,要选派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纪律性强,熟悉实验教学工作人员加入实验操作考试队伍。监考人员数量要根据各县市区、考点及考试数量确定。
六、考试方法
每个考点设物理、化学、生物考场一个,每考场设24个座号。按照考号顺序,采取考生本人在物理、化学、生物3科中抽取一科作为考试,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按10分记入中考总分。
七、实验操作考试程序
1、考点准备。每个考场设点名员2名,引导员3名,保密员2名,监考组长1人,监考老师6人(每个监考老师负责4个考生的考试评分)。同时设立物理、化学、生物3个仪器准备室,负责及时提供与考题相配备的仪器、药品、设备。
2、考试试题。物理、化学、生物各科准备8道考题,每考场24位考生,每考场6道考题(相邻的4位考生试题一致,以便监考老师评分)。物理、化学、生物仪器准备室负责准备每道考题的4套仪器、药品、设备,以便及时更换。
3、开考前30分钟,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到位,保密人员准备好各科考试试题。考生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在各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安排的日程下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警戒区外候考,并宣布考试规则与考试纪律。开考前10分钟逾期不到者视为缺考。以学校为单位按准考证号依次进行,一般一次点72名考生(每考场24位考生,同时抽取自己应考科目)。考生由引导人员按照所考科目有顺序的带入警戒区。
4、抽取考题。考生凭准考证抽取自己的考题与座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展开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对。监考老师对考生实行三对照,即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和考题是否一致。
5、开考信号发出后,各考场监考组长宣布考试开始,并在台前监考,各监考老师负责自己所监考生的实验操作要细心观察,认真记录,根据评分标准当场评分,但不向考生公布。
6、考试结束后,各考场主考宣布“考试结束、停止操作”。监考老师收齐试卷,由考务人员带领考生退场,同时仪器准备室老师补充仪器、药品、器材,准备下一场实验考试。
7、试卷的装订、密封。每场考试结束后,由监考组长按照试卷顺序从小号到大号装订成册并装入档案袋中。
8、成绩统计。各县市区考试结束后,由县市区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统一进行成绩统计,并以磁盘方式报所在县市区基教科,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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