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济宁市“迎元旦、庆新春”校园文艺节目汇演的通知


  关于举办济宁市“迎元旦、庆新春”校园文艺节目汇演的通知

作者:林庆柱、…    文章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3
 

关于举办济宁市“迎元旦、庆新春”校园文艺节目汇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丰富我市中小学生的校园文艺生活,全面展示全市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经研究,定于2005年12月底在济宁声远舞台举办“迎元旦、庆新春”全市校园文艺节目汇报演出活动。活动以“新理念、新境界、新生活”为主题,讴歌教育精神,突出育人宗旨,充分体现新时期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特点,集中展示新世纪中小学生奋发向上的的精神风貌,努力推进全市校园文明建设。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在组织工作中加强领导,扩大宣传,积极参与,高质量、高水准地完成节目推荐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1、济宁市“迎元旦、庆新春”校园文艺节目汇演活动方案。

    2、济宁市“迎元旦、庆新春”校园文艺节目汇演节目推荐表。

 

〇〇五年九月十九

 

附件1:

 

济宁市“迎元旦、庆新春”校园文艺节目

汇演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济宁市教育局

二、指导思想

以学校为基础,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宗旨,突出参与意识,注重教育特色,全面展示近年来全市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通过汇演活动,调动教师对校园文艺节目探索挖掘的积极性,培养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的艺术兴趣与爱好,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进而在全市创设积极向上、和谐优美的育人环境,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使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参加对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学职业学校、艺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在籍学生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四、内容与形式

(一)主题

新理念、新境界、新生活。内容要健康向上,能充分反映当代中小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体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统一。可立足本地实际,挖掘具有地域特点的人文或自然素材,如孔子的教育思想、孟母的育子理念、微山湖的浩淼、水泊梁山的神奇等,努力打造珍品、精品、上品。

(二)形式

适合舞台演出的一切艺术表演形式。节目要体现晚会的热烈、恢宏、大气磅礴的气势和氛围。在注重传统表演形式的前提下,本次汇演鼓励创新、注重创新,特设创新奖。一线教师自编自导的创新节目将优先选用。节目要注意服饰的美、道具的真、灯光的幻、音响的奇。

五、节目数量及上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的节目限报4个、市直学校限报1个,所有节目于2005年11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过时不候。12月初,市教育局根据上报节目情况安排专人进行审定,然后确定今年全市校园文艺节目汇演的大名单及各个奖项。

六、奖项的设立

(一)优秀组织奖,设县市区教育部门优秀组织奖。

(二)优秀节目奖,分设一、二等奖。

(三)优秀创新奖。

(四)优秀指导教师奖。

(五)优秀创作奖,专门为本次节目汇演创作的优秀作品。

附件2

 

济宁市“迎元旦、庆新春”校园文艺

汇演节目推荐表

节目名称

 

 

 

 

节目形式

 

 

 

 

节目人数

 

 

 

 

节目时长

 

 

 

 

推荐学校

 

 

 

 

是否自编

 

 

 

 

指导教师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

评定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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