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用计算器配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用计算器配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1-19
   

 

济教办字[2003]10号

 

 

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用计算器配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发局、曲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素质教育的蓬勃发展,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用计算器配备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03]17号文件),旨在运用高科技手段辅助教育教学,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将鲁教办字[2003]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归口管理统一发行的管理机制。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确定市勤工俭学管理处为我市学生用计算器配备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各县市区勤工俭学管理部门为县市区学生用计算器配备管理机构。对计算器的发行实行归口管理、统一征订、统一配备。要建立监督机制,严格控制中小学校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私自定购计算器。

二、严格执行统一的价格标准,配备统一机型,制止乱收费现象发生。要按照省物价局规定的各年级最高限价,即高中50元、初中40元、小学30元的标准收费,公开价格,决不允许层层加码,搭车收费。同时要制定出照顾特困生的政策措施,力争让困难学生也要用上科学计算器。

三、加强计算器的使用指导,努力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服务。各县市区要对中小学生计算器的使用加强指导,使学生尽快掌握计算器的使用技能。要以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为第一要务,让学生养成爱动脑、爱思考的习惯,形成善于分析、善于推理的能力。至于复杂的机械计算则借助计算器来完成,从而为学生思考、分析节约时间,提高广大学生的学习效率,以达到为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服务的宗旨和目的。

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用计算器配备工作的通知》。

 

 

                    OO三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  综合   学生   计算器   配备    通知

       济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31110

                   共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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