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学具管理部门、各有关学校:
根据山东省学校生产供应管理处鲁教供处[2003]20号文件和《山东省中小学学具征订供应管理办法》及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意见,现将我市2003年秋季学具征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对《九年义务教育教学大纲》版小学数学、自然、美术三科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版小学数学、科学、美术三科的学具征订工作。
二、《九年义务教育教学大纲》版的小学数学、自然、美术三科学具继续按照2002——2003学年度的选用结果和价格执行。
三、《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版中,一年级数学、美术学具,三年级科学学具的供应企业和价格,将由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先进行数量征订。其他年级学具继续按2002年秋季供应的产品、企业和价格标准。
四、初中学具的征订。根据省市物价局代收费文件精神和实际需要,报请省有关部门批准,继续征订数学及英语两科。
五、各县市区在征订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局、山东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小学电教教材和学具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学具代收费的复函》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中小学学具征订管理办法》文件执行,重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版版别的有关要求。
六、各县市区要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做好征订统计工作,务于四月十日前将征订数量报市勤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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