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济宁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科室,市高新区社发局文教科,各有关学校:
近几年来,在全市广大教育科研人员的大力支持和不断努力下,我市教育科研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步入一个新水平,取得了初步具有推广价值的理论和实践成果,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理论指导、实验探索和决策咨询作用,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依据《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暂行办法》(济教字[2000]6号)文件精神,市教科所拟对近几年来取得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省市"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会议精神,唱响"思想大解放,教育大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作用,调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科研积极性,不断推进教育创新,加快培养一批适应新形势需求的学者型、科研型骨干教师队伍,为素质教育在我市的深入实施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参评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参评:
1、从事教育基础理论研究的专兼职人员取得的在市级以上教育报刊、教育杂志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
2、从事普通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师范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普通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取得的在市级以上教育报刊、教育杂志发表的教育科研论文;
3、虽未发表,但确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特别是在新一轮课改中经过探索、实践、研究总结出的反思性教育教学心得、经验总结等;
4 、个人或集体出版的有关教育科研方面的专著等;
5、在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论文评选中获奖的;
6、承担或参与"九五"和"十五"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结题的;
7、承担或参与"九五"和"十五"课题,虽没有结题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
三、申报标准
1、参评成果在政治上,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党的"十六大"精神,能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参评成果在学术水平上,能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或本地领先水平。具体说,决策应用研究在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问题方面,应提出新的思路或方案,并切实可行;基础理论研究应在原有理论研究的广度上有所拓宽,深度上有所创新;教改实验研究必须对现有教育教学改革现状有所突破,对教育教学理论有新的进展。
3、参评成果在社会效益上,必须对当地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4、参评成果在学术观点的立论上,应以科学理论和客观事实为依据,不能有重大的、明显的、常识类的知识性错误。
5、参评成果应是作者创造性劳动的结晶,应体现出作者良好的科研道德,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科研成果。
6、参评成果必须以第一作者的名义申报。合作完成的成果(合作主编或合著)应以合作者的名义申报,不能作为个人的成果单独申报。
7、多人合作完成的系列丛书,一般应作为整体参评。如果册数较多,出版时间不一,在丛书主编及其编委会同意下(要出具证明),单册也可以参评,但整体不再参评。
8、本次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00年10月-2003年10月。
四、材料报送
所有参加评选的个人或集体,必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在市级以上教育杂志或教育刊物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在市级以上科研论文评选中获奖的,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关论文原件。
3、出版的专著须提供样书两本。
4、承担课题已结题的,须提供课题立项通知书和结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未结题的,须提供阶段性成果总结或阶段性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用A4纸张打印。
6、未发表过的具有反思性的教育教学论文,字数不少于2400字,并提交一式两份,用A4纸张打印。
五、申报程序及截止日期
各县市区申报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先由学校按照评选条件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教科所。
市直学校和其它有关学校申报教育科研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经学校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局教科所。
请各县市区教科室和市直及其它有关学校按所附申报限额进行申报(申报限额见附表一),并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见附表二)。
申报表中的主要完成人最多不能超过三人。
申报截止日期:2003年11月26日。
六、评选原则及奖励办法
此次评选采取逐级评审的方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进行评审。
对评选出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市教科所将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这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评选,市教科所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评成果进行认真评审。各县市区教科室和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评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申报。
附表一:济宁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限额(略)
附表二:济宁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申报表(略)
济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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