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济宁市首届创新型校长、教师的通知


  关于评选济宁市首届创新型校长、教师的通知

作者:刘军    文章来源:教科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9-18
 

济教字[2002]21号

 

关于评选济宁市

首届创新型校长、创新型教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委(教育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全市教育工作会议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江泽民同志有关“创新”的一系列论述,引导我市广大校长和教师走“勇于和善于根据实践的要求进行创新”之路,推进素质教育在我市的实施,经研究决定,举办济宁市“首届创新型校长、创新型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评选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各级教育工作会议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培养一批创新型校长和教师队伍为目的,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进行评选。

    二、参评范围及预选名额分配

全市在职中小学(含中专、职业学校)校长和教师均可参评。拟评出创新型校长15名、创新型教师30名。

依据参评标准,各县市区可择优推荐参评校长和教师4名,市直各学校、济宁市城区各中专、各职业学校可择优推荐参评校长和教师2名。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投票选举、专家评审的办法进行,整个评选过程分为:

(一)宣传动员。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这次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召开动员会、座谈会的形式,向广大校长和教师宣传这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工作中进一步开拓创新。

(二)推荐报名。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逐级推荐、层层选拔”的原则,对上报的参评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严格考察后,在推荐表(附后)上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市直各学校和济宁市城区中专、职业学校的参评候选人由学校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上报时附个人近期免冠黑白二吋照片两张和300字左右的工作业绩简介。报名截止时间为2002年6月10日。

(三)投票表决。  济宁市教育局将在《济宁教育》上刊登各县市区所有参评候选人的工作业绩简介,对市直各学校和济宁市城区中专、职业学校上报的参评人员,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择优筛选出20名候选人的工作业绩简介在《济宁教育》上刊登。同时在《济宁教育》上刊登这次活动的选票,全市教育工作者可根据候选人的工作业绩简介,在选票上进行投票,选票直接寄(送)《济宁教育》编辑部(济宁市洸河路358号市教育局四楼)。望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踊跃参加,以对他人和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投票。

(四)专家评审。  本次评选活动,将成立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候选人得票多少,从中预选出创新型校长人选20名、创新型教师人选35名,然后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最终评出创新型校长15名、创新型教师30名。

(五)表彰奖励。  评选活动结束后,市教育局于教师节期间对获得创新型校长、创新型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进行表彰。

 

 

附件:

1、济宁市首届创新型校长、创新型教师候选人推荐标准。

    2、济宁市首届创新型校长、创新型教师候选人推荐表。(复印有效)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评选   创新   校长   教师   通知     

 

 

 

附件1:

 

济宁市首届创新型校长、创新型教师候选人

推 荐 标 准

 

一、创新型校长候选人推荐标准

    (一)思想政治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教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

2、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自己真正成为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先进文化的弘扬者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维护者。

(二)业务素质

1、能适应形势的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熟悉和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教育理论水平。具有先进的符合学校实际的办学理念和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

2、能主动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指导,具有讲课、评课和指导教育科研的能力。近两年至少有市级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两篇和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一篇。承担市级重点规划课题或省级以上规划课题,并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成果。

    (三)工作作风

    1、按照教育“三个面向”的要求,依据教育面临的新形势,审时度势,能用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推进学校各项改革。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求真务实,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协作。

    3、工作中重视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信任、理解广大教师和学生,善于接受来自教师和学生的建议和监督,准确掌握师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各种矛盾。

4、牢固树立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重视在职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关心师生的发展与成长。

(四)工作实绩

    1、能及时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依据教育实践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如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有重大突破,形成典型经验,在市级或省级范围内得到推广;在短期内改变薄弱学校的被动局面,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2、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办学质量和水平受到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好评,无重大责任事故。

3、学校30%以上的教师有市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参与市级以上规划课题的研究。

    4、学校拥有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达该校教师总数的5%,有10%以上的学生获得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或奖励。

    二、创新型教师候选人推荐标准

    (一)职业道德素质

    1、认真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文明从教,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自觉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3、具有高尚的人格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切实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二)业务素质

    1、具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能主动适应教育国际化的需求,有国家民族意识和国际化的教育理念。

2、有较高的学科学术水平,在教学中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风格,是学校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较高的信息素养,能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至少上过一节省级公开课或优质课。结合当地和学校实际,能开设一门选修课程。

3、在教学过程中,善于总结、反思教育教学实践,积极探索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切实提高学生获取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收集、处理、运用信息的能力。教学成绩显著,受到学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好评。

4、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教科研活动。近两年至少有市级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两篇和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一篇。参与市级重点规划课题或省级规划课题研究,取得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得到学校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5、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为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能正确引导学生发展自己的个性特长,具有基本的心理保健和心理咨询能力。

                              

 

 

 

 

附件2:

 

济 宁 市 首 届创新型校长、创新型教师候选人

推  荐  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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