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教科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市教育局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济宁
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6月13日至14日,市委召开十届三次全委会议和市委工作会议暨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加快发展动员大会。这次会议是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是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的动员会,是干事创业、比学赶超的誓师会,必将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6月17日,市教育局又召开专门会议,就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加快推进我市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作了重要部署,并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济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通知》(济教字[2003]25号),号召全市教育系统迅速掀起“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加快发展”的大学习、大讨论热潮。为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工作会议和市教育局会议精神,把教科所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在全所营造一种解放思想、创新教育、超常发展、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结合教科所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教育科研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掀起新一轮思想的大解放
市委工作会和市教育局会议的召开,开出了寝实难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开出了加压奋进、跨越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全所工作人员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两次会议召开的重要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这两次会议精神的热潮,紧密结合我市教育科研的实际,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在全所开展一次“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加快发展”的大讨论,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树立起全新的创业观、发展观。保持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在这次学习活动中,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模范。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全所工作人员要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务实创新,大力拓展发展空间,切实增强教育科研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紧围绕“干事创业,比学赶超”这个重点,重新审视我们的发展水平、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状况,重新调整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市委、市教育局“超常规、高速度、跨越式发展”的要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超常发展,力争使我市的教育科研工作在三至五年内在全省提升二到三个位次。
要通过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座谈会、经验交流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把这两次会议精神学深、学透,坚决克服思想观念上的“满、怕、小、低、浮”等问题,勇于冲破一切制约发展的思想障碍,克服工作中的“不作为”和“等靠疲散浮”的现象,从而把解放思想的大讨论不断引向深入。通过学习和讨论,要大力弘扬“不怕困难怕落后,团结实干争一流”的济宁精神,着力推进体制机制、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创新,使我们的思想更加符合时代要求,思路更具前瞻性、战略性,以思想的大解放、观念的大更新,书写我市教育科研的大手笔、大篇章,促进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的新突破、大发展。
二、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大宣传力度
1、教科所成立学习小组,认真学习研读市委《关于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加快发展的决定》和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济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通知》等文件,逐段逐句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决定》和《通知》提出的新观点新任务新要求,掀起学习贯彻市委和市教育局会议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本单位全体人员的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2、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活动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任务,紧紧抓住“思想大解放,教育大发展”这个主题,结合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的实际,每周六下午举行一次研讨会。
3、在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过程中,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对照先进找差距,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要认清新形势,着眼新实践,抓住新机遇,研究新举措,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人今后工作创新计划,真正把会议精神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以学习促工作,以创新促发展。
4、充分发挥《济宁教育》的舆论宣传作用。要围绕这次大讨论,开辟专栏,大力宣传这次学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选择典型事例进行深剖细析,发表一批有深度的理论文章,利用《济宁教育》这一窗口,在全市营造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加快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推动这次学习讨论深入扎实健康发展。
三、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我市教育科研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与不足
近几年来,我市教育科研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取得了一批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成果,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下一步我市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对照先进找差距,跳出济宁看济宁,我市的教育科研工作与先进地市相比,还存在诸如科研意识不浓、科研力量薄弱等明显差距,这些差距表现在发展水平上,根子在思想观念上。因此,只有对照先进、学习先进、自我加压,才能解决存在的问题,才能推进教育科研创新,才能谋求新的发展。当前,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教育科研的先导地位认识不足。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囿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维方式,习惯于用经验型、粗放型的方式、方法,单凭行政手段来管理和指导工作,而不是依靠科学的决策。一些教师观念陈旧,不着力提高教学中的科研含量,而是习惯于应试教育的一套,特别是不适应已经到来或正要到来的新一轮课程改革,德育工作薄弱,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不到切实培养。
2、教育科研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一些县市区的教科研机构和网络尚未健全,教育科研工作不能得到切实落实。
3、教育科研队伍力量薄弱,没有形成一支有较高理论素养和科研能力的教科研队伍,教育科研人员素质不高,研究能力不强,这种现状,很难能为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咨询,很难能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服务,不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教育科研事业的需要。
4、教育科研经费缺乏稳定可靠的来源,教育科研经费严重不足,有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能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从而制约了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
5、尚未形成充满活力的教育科研运行机制。有的县市区和学校没有建立教育科研的竞争激励机制,广大教师的教科研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四、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和市教育局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思想大解放,教育大发展”这个主题,更好地坚持和叫响“解放思想、创新教育、超常发展、争创一流”四句话,大力弘扬“不怕困难怕落后,团结实干争一流”的济宁精神,以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工作创新为重点,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理论先导、实验探索和决策咨询作用,使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教育决策服务,更更好地为基层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更好地为繁荣教育科学事业服务。
我市教育科研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积极主动的为我市教育决策、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服务,力争在教育科研水平和能力、教育科研为基层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创新教育研究与实验、课题指导和管理、教育科研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寻求新突破、谋求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从而构建符合我市实际、具有济宁特色的教育科研体系。要全力打造创新教育这块品牌,以开展创新型校长评选和创新校长论坛为抓手,培养一批创新型校长;以开展创新型教师评选和创新教师沙龙为抓手,培养一批创新型教师,从而为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培养一批学者型、专家型、创新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骨干教师干部队伍。
具体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到“十五”末,完善市教科所机构建设。市教科所下设办公室、教育理论研究室、教育心理研究室、教育实验研究室、《济宁教育》编辑部,并配备相应的高素质的人员。各县市区要建立并完善教科室建设。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要求,加强县(市、区)重点中学、中等师范学校、各级规范化学校、实验学校、农村中心初中、中心小学的教科室建设,形成完善的市、县、学校三级科研网络。
——建立一支专兼群相结合、务实创新的教育科研队伍,选调科研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精干人员充实到教育科研队伍中去,并在科研人员的年龄、学科、职称等方面形成合理的结构。
——加强“十五”课题的研究,加大课题管理和指导力度。紧紧围绕新形势下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研究,为教育决策和教育实践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深入基层和学校,切实提高课题管理和指导水平。
----重点打造创新教育品牌。力争到“十五”末,在创新教育研究与实验方面取得一批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阶段性成果,并培养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创新型校长和教师。
——到“十五”末,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科室都要有科研课题,省、市、县级规范化学校及实验学校都要有科研课题,全体教育工作者自觉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在实践中开拓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到“十五”末,建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并能起到示范作用的教育改革实验基地,整体推进我市的素质教育实施水平。
——建立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和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有利于推进教育科研的导向、评估、激励机制,建立同教育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科研体系。
五、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快速发展
市教科所和全市教育科研机构要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会议的主题,增强比学赶超意识,树立“上、赶、争”精神,发扬敢闯敢冒、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精神,明确自己所肩负的职责,脚踏实地,务实高效,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教育科研工作上,要切实拿出新招数,闯出新路子,干出新业绩,努力实现我市教育科研工作的跨越式、超常规发展。
1、切实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第二十二条指出:要“重视和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二十三条指出: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发展教育科研工作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要从依法治教的高度和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教育科研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教育科研工作作为事关教育事业发展的大事抓紧抓好。
2、加强教育科研机构建设,健全科研网络。“九五”以来,我市教育科研机构建设虽有较大进展,但与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济教字[1998]8号文)要求的机构建设和网络建设还有差距。因此,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级政府和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教育科研机构建设的步伐,并力争在“十五”期间形成较为完善的市、县和学校三级科研网络。
3、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采取优惠措施引进和吸收一批高素质的教育科研人员。鼓励科研人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教育科研人员的理论素质和教育科研能力,鼓励科研人员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与教研人员、实验教师开展多种多样的协作研究。建立一支专、兼、群相结合的教育科研队伍。
4、建立稳定的教育科研拨款渠道和投入保障机制。贯彻中共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济发[2000]4号文)第八条“设立专项教育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成果推广、人员培训、奖励等工作”。认真落实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济教字[1998]8号文)第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从教育事业经费中拨出不少于0.5%用于教育科研工作。每年度的教育科研专项经费在科研单位拨款总额中所占 比例最低不少于50%,并保证每年有所增长。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设立教科室的学校每年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和资助教育科研。科研机构要提高自身活力,扩大经费来源渠道,提高投资效益”。
5、逐步建立充满活力的教育科研运行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教育科研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子,加快有关教育科研管理、奖惩等规章制度的制订;争取每四年开展一次全市性的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将评奖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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