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对全市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对全市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济宁市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23
 

济教字[2004]11号

关于印发《关于对全市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委社会事业发展局、曲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中小学校:
    现将《关于对全市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对全市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济宁”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6月底,对全市中小学校乱收费问题进行一次集中调查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市建设“平安济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按照“掌握实情、了解真相、务求实效”的精神和“查改并举、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群众关心的教育收费问题集中进行一次深入调查活动,摸清情况,查找原因,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使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解决,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调查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调查范围:这次大调查活动重点对市直及各县市区中小学
校教育乱收费情况实施专项调查。对市直中小学校的集中调查活动,由市“对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对县市区中小学校的集中调查活动,由各县市区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并参照本方案执行。市“对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调查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和调度。
    (二)调查主要内容:
    1、中央和省、市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是否严格实行了“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的学校收费管理制度。
    3、是否坚持了“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
    4、国办高中招收自主生是否严格执行了“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并进行公示。
    5、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跨学期收费的问题。
    6、是否存在无证收费、无卡收费以及收费项目不公开、收费不开具规范票据的问题。
    7、是否存在硬性摊派报刊杂志和教辅资料的问题。
    8、是否存在变相收取择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的问题。
    9、政策规定的代收费结算是否及时。
    10、是否存在为其他单位代收保险费、查体防疫费、图书费等问题。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调查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共同负责,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张新广和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家平担任,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局设立办公室,市教育局党委成员、纪委书记杜荣彪任办公室主任。
    四、调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25日至4月15日)。研究制定调查方案,明确调查任务,确定调查方式;设立举报箱,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召开动员会,并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争得教师、学生和家长的理解、支持,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调查活动。根据市里要求和调查工作的实际需要,拟成立4个调查小组,每个小组由4名同志组成,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抽调一名县级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派人参加(具体分组见附表)。
   (二)调查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调查采取问、看、查、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调查小组深入学校和学生家长中,开展调查活动。调查活动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力求全面,通过核对帐目、填写调查表、召开教师、学生和家长座谈会、暗访调查等形式,广泛倾听群众意见,掌握真实情况。每个被调查单位,随机调查教师不少于20人,毕业年级学生一个班,家长(其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居民等各占一定比例)不少于50人。其中调查人数的1/3参加座谈,2/3填写调查问卷。
   (三)处理整改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对调查了解的情况,认真分类、归纳和梳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找准症结,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及时纠正; 对群众提供的线索,要认真落实,一查到底。特别是对群众意见大、存在问题多、矛盾突出尖锐的部位和单位,要不惜时间和精力,坚决查深查透,查彻底。对侵害群众利益构成违法违纪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这次大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精心组织,认真负责,严密实施,积极主动地与有关单位协调联系,自觉主动地接受市联席会议的检查指导。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调查活动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参与单位要认真选调精干人员参加调查活动。要注意把调查活动与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促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结合起来。
   (二)突出整改。要以这次调查活动为契机,按照边调查边研究、边化解矛盾、边解决问题的要求,在深入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突出放在规范整改上,切实把解决实际问题贯穿于整个调查活动的全过程。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帮助协调解决;调查出的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查处;拒不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容易出问题的领域和环节,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同时要把握调查的方式和方法,在查清问题的前提下,注意策略和方式方法,妥善处理调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绝不允许诱发不安定因素,为建设“平安济宁”带来负面影响。
   (三)严肃纪律。集中开展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调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讲政治、讲原则、讲党性、讲纪律,自觉维护调查活动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到调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调查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具体。严禁消极应付、不负责任;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对调查出的问题熟视无睹、欠拖不决,不认真处理。市“对教育乱收费问题集中开展大调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调度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集中调查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大调查”表(一)、(二)、(三)、(四)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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