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省 济 宁 市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高中录取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8年济宁中考工作的通知》(济教基字[2008]6号)精神和省厅要求,结合录取工作实际,现将2008年全市中考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及市直高中录取高中8月5日前完成,录取结果上报市教育局进行审查,过期不侯。
二、各高中按计划录取指标生(招生计划50%),严格按照“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原则录取部分择校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30%)。上报时分别打印花名册,并报电子稿备查。
三、各高中学校严格遵守《关于规范高中招生行为有关为题的通知》(鲁教基字[2007]10号)的各项规定要求,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对按正常程序录取而不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其他任何学校不得递补录取。
四、8月5日前,各县市区、市直高中上报审核时间为:
8月3日 上午 任城区、高新区、曲阜市
下午 兖州市、泗水县
8月4日 上午 微山县、汶上县
下午 邹城市、金乡县
8月5日 上午 嘉祥县、梁山县
下午 市直高中、鱼台县
济宁市教育局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