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通知
通知
通 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要求: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具体军训时间高一新生为7—14天。7月8日下午接省教育厅基教处电话通知,考虑2008年—2009学年第一学期上课时间较短,2008级高一新生军训可以提前到9月1日开学前进行,并可记入选修学分。
市教育局基教科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