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通知


  通知

作者:sj_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9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要求: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具体军训时间高一新生为714天。78下午接省教育厅基教处电话通知,考虑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上课时间较短,2008级高一新生军训可以提前到91开学前进行,并可记入选修学分。

 

 

 

市教育局基教科

2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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