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基科函[2008]13号
济宁市教育局
关于对全市中小学办学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和谐健康发展,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摸清学校基本情况,做到教育正确决策,特制定本调查表。请各县市区结合义务教育调研,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务必于近期对所属中心小学以上的中小学进行摸底调查,并填写好“学校办学情况调查表”,于6月底前将调查表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中区和市直中小学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学校办学情况调查表
济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