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学校管理年”活动的意见


  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学校管理年”活动的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基础教育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2
 

 

济教基字〔20084

 

济宁市教育局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学校管理年”

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直各中小学校,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市中小学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学校规范管理,促进学校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市教育局确定2008年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学校管理年”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健全完善和实施教育管理制度为内容,以管理水平现代化为目标,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规范学校管理行为,不断提升校长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起符合学校管理规律和学校实际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活动内容

    全市“学校管理年”活动以“健全和实施一个章程、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即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建立健全学校章程和校务管理、德育管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评价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考核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建立和完善学校章程。按照《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章程”等基本条件,教育部规定原则上应实行“一校一章程”,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主持制定学校章程,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二)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学校要在过去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校务管理、德育管理、教学管理等制度。根据不同部位、环节等方面的情况要求,细化成若干具体规章制度和标准。规章制度力求精练准确、简便易行,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规章制度一经建立,校长要带头执行,师生员工认真遵守,要注重管理的过程与细节。

    (三)加强对校长的管理与培训。结合学校干部培训工作,分层次进行以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校长培训。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规划,高质量完成校长培训任务。通过培训,解决部分校长存在的管理意识淡薄、手段方法陈旧、标准要求过低等问题,使校长提高依法治校意识,具备现代教育管理理念,大胆探索和运用法律、现代信息技术等管理手段,充分发挥校长在管理中的创造性、多样性,努力造就一支理念先进、管理科学、特色鲜明的校长队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学校的管理情况,并把管理水平纳入对校长的年度政绩考核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能、管理混乱的校长要及时予以调整。

    (四)切实解决学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认真分析,找准问题,选准突破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当前,要以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科学管理,规范教辅资料使用,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集中整治学校食堂、宿舍、教室、环境卫生、校园安全及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方面,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五)开展评选学校管理先进学校、优秀校长活动。市教育局将制定学校管理先进学校标准和优秀校长标准, 2008年底评选一批学校管理先进学校和优秀校长。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2月)

1、加强学习。深入学习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市中小学管理工作现场观摩会议精神,明确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统一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认识。

2、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力宣传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出台有关文件和方案,形成宣传声势、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活动顺利开展。

3、动员部署。县市区召开“学校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部署活动开展,提出活动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3月)

1、制定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管理规范》的实施,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实施《管理规范》的方案。

2、建章立制。针对学校目前自身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行的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以及各项管理措施等,使学校的管理充分体现人性化、规范化、科学化。

3、强化责任。严格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和市、县教育局的实施方案,把各项工作分工到人,明确责任,全面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三)自查整改阶段20084月-10月)

1、自查自纠。认真对照《管理规范》要求,全面、客观地分析学校管理的现状,切实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差距与不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撰写自查报告。

2、重点整改。针对上级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自身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按照各项规范管理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四)总结评估阶段200811月-12月)

1、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贯彻落实《管理规范》的开展情况、经验和体会进行全面认真总结评估,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2、市教育局组织专项督导评估,召开学校管理经验交流会,加强横向交流,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以点带面。

3、评选表彰学校管理先进学校和优秀校长。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管理年”活动。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校长是学校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对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负总责,要积极参与管理年活动,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切实改进和加强学校管理。

(二)抓好队伍,形成合力。各学校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管理队伍,切实加强其责任心教育,强化对他们的管理与考评,既要用制度管理学校,更要用制度约束、规范管理者的行为。要加强对各工作岗位如食堂、宿舍、门卫等从业人员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升他们的从业素质和岗位责任心,对确实难以达到岗位要求的要予以清退。学校党、政、工、团及班主任等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学校管理工作。

(三)严格考核,责任追究。学校管理,制度是基础,落实是关键。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各项规章制度都要落实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制。校长是学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检查,确保责任人责任心到位、管理行为到位、管理效果到位、制度落实到位,确保管理过程与细节无漏空、无脱节、无空转。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学校管理出现问题,特别是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必须严肃依法依规追究校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典型引路,宣传推动。县市区教育局要培养、树立一批教育管理的先进典型,特别要注意培养一批爱校如家、治校有方的优秀校长,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头示范作用,推进区域内学校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济宁市教育局

                 〇〇八年二月十九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济宁市教育局版权所有 网站保留所有权利,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济宁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制作.通讯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号2号办公楼 邮政编码:272000
    联系电话: 市教育局办公室:0537-2314365  市电教馆:0537-265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