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市级规范化学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教育办公室,市直中小学:
我市自1992年开始创建省市级规范化学校以来,已有74所中小学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268所中小学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十几年来,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发挥了示范和辐射的作用,推进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了办学水平。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现将申报省市规范化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2月5日前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报送学校材料。
二、申报标准
省级规范化学校执行2007年10月制定的新标准,市级规范化学校执行原标准。
三、申报办法
由学校自评,县市区教育局复评并签署复评意见,加盖印章,申报表一式5份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四、验收时间
2007年12月份验收市级规范化学校,并对申报的省级规范化学校进行复评。省级规范化学校将于2008年4-5月验收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