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有奖征文绘画制作大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有奖征文绘画制作大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李长领    文章来源:市教育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8
 

各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科、市直义务教育学校:
今年 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两周年纪念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两周年,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济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山东商报济宁记者站决定联合举办全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有奖征文绘画制作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及形式
1、参与对象:全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2、形式:比赛分征文、绘画、制作三种形式。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征文:以交通安全为主题,体裁不限,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
2、绘画:以交通安全为主题,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描绘所见所闻,憧憬未来井然有序的美好城市。
3、制作:要求构思和制作精巧、美观、携带方便、制作简单(例如:书法、叠纸、剪纸、贺卡或手编制品、中国结等)。
4、参赛作品均需注明参赛选手的姓名、学校、班级及指导老师的姓名。
三、奖励
本此活动设组织奖、指导教师奖、参赛作品奖三种奖项。
1、组织奖:对积极组织此次活动的学校颁发组织奖。
2、指导教师奖:对获奖参赛作品的指导老师颁发奖励证书。
3、参赛作品奖:分征文、绘画、制作三种,其中,一等奖各1名,每名奖金500元;二等奖各3名,每名奖金300元;三等奖各5名,每名奖金100元;优秀奖各10名,颁发价值50元的奖品。2006年5月1日起,《山东商报》将在B版显著位置连续刊登一、二、三等获奖作品。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进行组织,并将参赛作品于4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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