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三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二○○三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长领    文章来源:济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8
 

各县市区教委(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做好今年全市中小学校寒假前后及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教育工作者和广大中小学校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假期,现将寒假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寒假自2003年1月26日开始,2月15日结束,2月16日正式上课。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做好假期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开学。

  二、安全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市教委下发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安全防范网络,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安全教育的每一项内容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彻底地安全大检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护自救常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3、各中小学要切实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设立值班电话,妥善处理假期日常工作和突发性事件。

  三、寒假活动

  1、各中小学校要继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减负文件规定,学生寒假作业要适量,严禁在寒假期间加重学生负担。除高中三年级可提前一周开学外,其他年级不得在假期补课或提前上课。

  2、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安排假期活动,丰富师生假期生活。要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对师生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科普知识教育,反对一切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3、做好离退休教育工作者春节走访慰问工作,做好特困教职工和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以保证所有师生过上一个安心祥和的春节。

  各县市区教委(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开学后两周内将寒假期间工作情况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春节期间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314365   

 

 

                      二○○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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