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义务教育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关于对全市义务教育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作者:苏法好    文章来源:财务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17
 

 

济教财函2006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计财科,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要求,我省要在未来五年内按照中央确定的工作步骤,逐步实现免除农村中小学生杂费、补助困难学生课本费、寄宿生生活费,并分步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此项改革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重大,任务十分艰巨和紧迫,各级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精神,详细测算改革所需经费,并向当地领导做好汇报,积极争取工作上的主动,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为了解我市义务教育基本情况,制定好我市的实施方案,按照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对义务教育基本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鲁教财处函〔200610号)精神,决定对全市义务教育基本情况进行一次调研。请按照要求认真填报调研表格并加盖教育、财政部门公章,于422日前以文本和电子形式报市教育局财务科。

市教育局财务科联系人:苏法好电话:2314092,电子信箱:sufh@jnjyw.edu.cn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联系人:楚遵杰,电话:2606050

 

附件:调研表格(共5张)点击浏览该文件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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