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5年度县市区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的通知


  关于填报2005年度县市区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的通知

作者:苏法好    文章来源:财务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29
 

济教财函〔20056

 

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分局:

    根据省教育厅财务处、财政厅教科文处《关于填报2005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的通知》(鲁教财处函[2005]28)精神,现将2005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在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予以保证;要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布置好2005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布置报表前,教育、财政两部门要首先共同确定拟统计的学校名单。财政拨款列支“教育支出”科目的学校要全部纳入统计范围,对于其他部门办学中已没有在校生并且财政拨款不列支“教育支出”的学校原则上不再统计,其他部门办学校较上年增加或减少学校处数的要说明原因。按省最新要求,从今年开始,所有类别的学校,都要以基层单位为统计单位填报,不能分学校类别综合填报。小学以定点小学为单位,教学点合并到所属小学填报。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经费统计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报表,并保持相关栏目的平衡关系,填报的数字必须真实、准确。

二、省统一编制的《2005年教育经费统计调查表》、《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土地房屋及固定资产统计表》,请你们按填报要求认真组织填报。

三、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统计报表的填报要求,认真做好各级数据的审核尤其是对基层表的审核、校验工作,要逐县、逐校进行认真核对,避免遗漏,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各项报表汇总完成后,要对表中的各项数字以及表与表间的相关数字进行认真核对、分析。所有收支数字都要与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财务决算报表(有关指标要去除离退休经费)中的相应数字一致。预算内财政拨款、教育费附加等有关数字,教育、财政部门要共同进行核对,确保数字准确一致。经费统计报表汇总完成后,要通过省辅助校验程序系统进行校验,校验出的错误信息要逐条核实;并认真分析比较分析表中同一个指标前后两个年度的变化情况,对于增减幅度较大的指标要查找原因,如情况属实要在分析报告中写出详细原因。同时,要与《2005年教育经费统计调查表》、《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土地房屋及固定资产统计表》、县市区危改办的《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季度报表》以及中小学校舍普查中的相关指标进行核对。

四、有关财政收支的数据以各地人大会公布的数据为准。财政经常性收入按财政部20041月印发的《财政部关于统一界定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4]20号)文件界定的口径填报。

五、各级都要根据报表汇总情况向上级部门写出统计分析报告,并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分析:

1、教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情况以及与上年对比的增减情况和原因。

2、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两个比例”的贯彻情况。

3、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情况。

4、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与拨付情况。

5、各级各类学校杂费或学费的收取情况,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增减情况。

六、各县市区务必于115日前完成汇总工作,并将统计汇总数据通过电子邮件报市教育局财务科。《2005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和《2005年教育经费统计补充报表》(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土地房屋及固定资产统计表、2005年教育经费统计调查表)由教育、财政两家共同盖章上报,部门负责人和填报人要亲笔签字。市集中汇总时间届时通知。

七、“全国教育经费统计软件”可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山东省教育厅网址:www.sdedu.gov.cn基层填报表从滨州危改网下载,滨州危改网网址:www.bzwg.cn

联系人:苏法好    联系电话及传真:0537-2314092

电子信箱:sufh@jnjyw.edu.cn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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