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教电函字[2007]30号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电教中心(站),高新区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电脑作品评选活动是国家教育部组织的一项参与面广、规模大的中小学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实践活动,学生电脑作品水平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对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视程度,代表着当地中小学的信息技术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脑作品分类、评比指标及相关要求;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已重新修改,请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学习,各相关要求都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执行。“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可从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www.ncet.edu.cn)和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www.sdbern.cn)上下载。
二、作品报送要求:请于12月25日前将参加电脑作品评选的作品(以下简称“参评作品”)以县市区为单位上报市电教馆研究室(市直学校直接送交)。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
包括:① 推荐参评作品光盘(由各县市区负责集中刻录),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某某县市区中小学电脑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和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②各县市区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用Excel填写报表,指导教师限报2人,附注中各市参加活动的学生人数和学校数统计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③各县市区“活动”评选类项目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
④评选类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表5)。
2、文字材料,包括:
①组织“活动”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
②各县市区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
③有作者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附表2)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3);
④各县市区“活动”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4);
⑤评审专家推荐表(附表5)(每县市区2-3人,市直学校每校1人,市电教馆将组成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参与评审活动)。
3、数量要求:各县市区上报的参评作品不得超过40件、市直学校每校2-5件。
三、市电教馆将组织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颁发作品作者和指导教师证书。优秀作品推荐参加2008年山东省电脑制作评选活动。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初评,并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
四、机器人竞赛项目报送要求:
机器人竞赛项目与第九届全国机器人竞赛项目相同,竞赛规则按照“第九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执行。
各县市区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机器人项目参赛名单(附表6、7)、各县市区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表8)报市电教馆。
联系人:郭利华 隋海荣
联系电话:2651662
附件下载(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附表1: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推荐作品名单
附表2: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附表3: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创作说明
附表4: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各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附表5: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评选类项目专家推荐表
附表6:2008年济宁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类项目参赛队员名单
附表7:2008年济宁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类项目(组队)报名表
济宁市电化教育馆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三日